專利是件有趣的事情,來看看這件專利做了什麼事。

本專利在台灣總共切成三件:
專利公告號:I238663 跨媒體資訊整合系統
專利公告號:I271103具有格式及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方法 
專利公告號:I276350具有格式及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平台 

專利布局還算ok,一塊是系統、一塊是方法、一塊是平台。等於是用不同角度將整個概念包住了。
這個概念其實不難想到,反正就是個Gateway把該做的事做完,然後再傳給不同的裝置,
但是厲害的是搶的快,2004年就送出申請資料

專利摘要(摘自中國專利說明書 http://www.chemyq.com/patentfm/pt75/748284_BF877.htm )
本发明为一种跨媒体信息整合系统,是在网际网络、电信网络及数字大众媒体网络间,设有一媒体交换中心,该网际网络、电信网络及数字大众媒体网络等网络,可连接到至少一个计算机、至少一个手机及至少一个电视等媒体平台,使得该计算机、手机及电视间的各种资料信息,可经由网际网络、电信网络或数字大众媒体网络接收或发送,使其中一个来源媒体平台欲发送其资料信息到不同型态的目标媒体平台时,该来源媒体平台利用其对应的网络,先将其资料信息传到该媒体交换中心,使得该目标媒体平台可顺利的读取该来源媒体平台所传送的资料,如此,该等网络间,将可相互传送各种资料,达到跨媒体信息整合、信息同步、实时、互动的目的。

 

因為不是很難的概念,實作上大家也都有可能用到這樣的概念
我問了一下google。Hinet和Yahoo的系統都有踩到它的專利,而且準備提起專利無效訴訟。

我還在想,像超級星期大道這樣的節目,透過手機簡訊投票的機制,是否也算踩到它的專利,媒體交換中心的概念,如果是的話,那真的是很有威脅性了

底下是網路上找到的文件

"imTV影音平台專利權問題

a.    imTV三項專利權文件說明如下:

i.      專利公告號:I238663 跨媒體資訊整合系統

ii. 專利公告號:I271103具有格式及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方法

iii.      專利公告號:I276350具有格式及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平台

b.    目前已知有HiNetYahoo以及天空傳媒收到imTV所寄來的律師信,表示目前這三家業者的影音部落格平台侵犯該公司所擁有專利。

c.    10月份理監事會決議,由協會出面舉發該三項專利無效。

相關舉發費用由HiNet, Yahoo及天空傳媒負擔。"

 

原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4605382.shtml

邱復生 網路整合平台獲美專利
 

我視傳媒(im.tv)董事長邱復生三年前發明的電腦網路「具有格式與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平台」,最近獲得美國智慧財產局通過申請專利。這是邱復生的研發成果首次獲得美國專利,更是一項世界第一的專利。

邱復生多年來投入研發影音軟體,估計投資金額高達10億元,已陸續取得台灣、香港及中國大陸等地十多個影音相關專利;其中「具有格式與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平台」的專利,10月21日獲得美國智財局核准通過。

「具有格式與協議轉換之內容整合平台」可讓電視、網路、手機三網合一達到寬頻通信互連、互動的功能,以往影音受限於不同格式、廠牌造成系統不相容,無法上傳網路。透過這套系統,可藉由不同的網路及裝置,立即上傳與接收影音。

據了解,邱復生早年為研發影音專利,受限於網路頻寬不足及技術複雜,影音效果差,一度萌生退意;隨著網路系統頻寬擴大,加上不斷投資新設備,終於研發成功。

這套多格式平台的使用範圍很廣,除網路媒體外,電腦媒體及監視器系統所取得的影像,都可透過平台上傳到特定的媒體載具。

邱復生指出,為測試系統穩定度,2004年12月31日在東風衛視直播跨年晚會進行首次測試,整合電視廣播、網路互動等技術,讓全球華人一起跨年倒數;2005年7月在日本電視台(NTV)測試。兩次測試都發揮預期的功能,讓他在網路世界成功踏出一大步。

邱復生取得美國專利後,將積極進行新一代專利的研發與改進,藉由專利授權及販售多格式平台的軟體,以取得更多資金,讓新一代專利不斷進步,以符合消費者使用需求。

【2008/11/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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