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http://www.moex.gov.tw/ct.asp?xItem=16202&ctNode=928
自從上學期修了專利撰寫的課程之後,對專利功防還算有興趣。
這個考試是我預定在博士班畢業以前想通過的國家考試。
而今年八月是第一次考試(今年七月台灣才改制成立專利法院,而由專利師獨立做專利訴訟) ,看了放榜榜單真是令人吃驚。
報名1,367人,到考748人,錄取37人 到考者除錄取人數的錄取率是4.95 %
而今年考律師的通過率都還有8% (494 / 6128)
也就是說每20個人才通過一個,真是競爭激烈阿
它的要求是所有科目加起來平均60就通過,沒想到還是這樣的難。
真的需要再好好考慮要考還是不考的問題了
PS:考試科目
1.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巴黎公約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
2.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3.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4.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2選1)
5.普通物理及普通化學
6.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6選1,必須50分以上)
及格標準:總分平均60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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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業有專供,律師不是萬能,一般有腦的人不會找沒考過專利法的律師代理專利行政訴訟。
以下為相關法律條文
總統於96年7月4日公布修正行政訴訟法,新法規定敗訴之一方需繳納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費用;此外,對於行政訴訟代理人資格限制,也明文規定原則上應以律師為之,例外經審判長同意時,下列情況得由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者;
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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